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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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07:12
内容摘要: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而推出的重要*,目前已初见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学生“骗贷”和违约不还贷、银行热情不高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社会、银行、学校、学生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使此项“惠民”工程得到良性发展。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信用 民族兴衰,系于教育。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育必须先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国家对高级人才的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为实现我国现代化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足够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国家于1999年做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重大决策。由于种种原因,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相应上升。据初步调查,目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占20%左右,其中特别困难的达到10%。[1]对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贯给予高度重视和关心,采取了“奖、助、补、减”等多种*与措施。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在不断变化的形势面前,单靠这些*与措施,已无法完全解决这些学生的困难。在这种大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借助金融力量,运用贷款助学的手段,不断扩大对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帮助的覆盖面和力度,使考入公办高等院校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荒废学业。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 (一)成效与困难同在。 目前,在国家和各相关院校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从1999年初步试点到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国家先后制订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措施,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机构,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据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统计,截止2002年11月底,全国申请贷款学生人数累计133.1万人,申请贷款学生占全部在校生的13.4%;银行审批贷款人数累计47.6万人,比2002年6月底增加12.5万人,银行批准贷款人数占申请贷款学生人数的35.7%;全国申请贷款金额累计94.8亿元,银行审批贷款合同金额累计41.5亿元,合同金额比2002年6月底增加11.5亿元,银行审批贷款合同金额占申请贷款金额的43.7%[2]。从一系列的数字来看,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明显进展,但和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相比,贷款规模仍然偏小,发展不平衡,还有相当多贫困学生不能及时得到贷款,同时在地区、学校类别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如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比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学生更易贷到款;综合性大学、重点大学的学生比一般大学的学生容易贷到款。 (二)学生“惧”贷与“俱”贷现象并存。 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学生个人分担部分培养费用,缴费上学是理所当然,这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总体上看,有相当多的家庭难以完全依靠自身现有的财力支撑子女完成学业。但由于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理解的不全面和其他方面的客观原因,在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时,笔者曾遇到以下两种现象: 一是学生“惧”贷[3]。由于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卑心理较重,有一部分同学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希望通过学校的“减补”等资助*来解决问题,助学贷款毕竟是要还的,因此普遍存在“惧”贷心理,或许他们还认为只有补助才是资助。其实,不但学生存在“惧”贷现象,一些学生家长也存在这种心理,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学生家长的消费观念滞后,仍然恪守“无债一身轻”的传统信条,不希望子女尚未踏入社会就背上还债的包袱,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子女以后是否有能力偿还,而是自己的还债能力。另外,在经济困难学生中,“双困”现象也不容忽视。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习也往往很“困难”,而在取消助学贷款的条款中就有“成绩有一门不及格,不得申请助学贷款”的规定,所以这部分同学就有可能申请不到助学贷款。 二是学生“俱”贷。这里所说的学生“俱”贷并不是说每个学生都要贷款,而是指符合申请条件和部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都想申请。由于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的资格审查难度较大,加之地方一些*部门或民政部门把关不严,使一些本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拿到了困难证明,这类学生大致有两类:一种是为日后申请出国办理签证获取信用凭证,这类学生一般会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另一种是金融法制意识淡薄,信用观念不强,具有“不贷白不贷”的心理。他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而将本来家庭提供的费用挪作他用,如购买奢侈消费品等。这势必使经办银行产生惧贷心理,这样的认识偏差及使用动机,严重制约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落实和开展。 (三)银行“惧”贷[4],进而“拒”贷。 从1999年开始试点,到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至今,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经历了从最初的轰轰烈烈到目前的理性、审慎这样一个过程,尤其是在经历了2001年、2002年毕业生的还贷工作出现各种问题之后,各经办银行惧贷心理加重,所以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银行对贷款对象的资格审查更加严格,宁肯少贷,不愿多贷。同时,国家助学贷款单笔金额小,成本高,手续无法简化,涉及相关人员多,工作效率低。另外,银行对大学生的信用程度期望值过低,尤其是对其毕业后四年内的还贷能力期望值更低,许多学生的贷款申请遭拒就不难理解了。 二、造成国家助学贷款现状的成因 ⒈国家助学贷款的*性与商业性并存[5]。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以信用贷款的方式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其目的在于帮助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一方面,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批准实行,以帮助高等院校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其贷款的部分利息由*财政或地方财政补贴,因而国家助学贷款的*性明显;另一方面,贷款是由各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资金由银行自筹,还贷风险由商业银行自己承担,所以其本质仍然是一种商业贷款,具有商业性。由于助学贷款的这种*性与商业性的双重特性,就决定了承办银行要承担很大的金融风险:其一,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无须担保和抵押,全靠贷款人的个人信誉、观念,故银行尚不能通过信用手段来制约借款人;其二,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个人消费贷款,是一种新兴的贷款品种,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手段还不严密和完善,客观上给具体实施带来了麻烦;其三,国家助学贷款的笔数多,单笔额度小,牵涉人员多,在实施过程中,对单笔贷款的审核、调查、催收等各项手续一道都不能少。因而成本较高,具有管理风险;其四,助学贷款针对的是在校大学生,他们的信用程度不得而知,尤其是毕业以后的流动性较大,跳槽频繁,不利于银行及时掌握具体情况,及时与贷款本人联系,及时在贷款管理上做出反映。正是由于以上风险的存在,各经办银行都对国家助学贷款采取更加理性和审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