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听到的,文字是看到的,但为什么一般我们不将文字、文本归类于视觉媒体而是像数字那样归类于符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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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29 03:37

文本属于感觉媒体。感觉媒体包括人类的各种语言、文字、音乐、自然界的其他声音、静止的或活动的图像、图形和动画等信息。


       常见的感觉媒体分为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和视频。文本是指输入的字符和汉字,具有字体、字号、颜色等属性。在计算机中,表示文本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点阵文本和矢量文本。图形是指由计算机绘制的各种几何图形。

  

  图像是指由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或图形扫描仪等输入设备获取的照片、图片等。图像可以看成是由许许多多的点组成的,单个的点称为像素,它是表示图像的最小单位。动画是指借助计算机生成的一系列可供动态实时演播的连续图像。动画是依靠人的“视觉暂留”功能来实现的,将一系列变化微小的画面,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显示在屏幕上,就可以得到物体运动的效果。音频是指数字化的声音,它可以是解说、音乐、自然界的各种声音、人工合成声音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9 00:45

文字虽然是看见的,但一般情况下只是触发条件,借以触发本来就储存在你大脑中的信息,文字的组合,反应在你的大脑中,便是信息的组合,文字的美感也只是你大脑中信息组合的美感,所以,一般情况下,文字文本不属于视觉媒体。

文字的艺术其实有两种,一种就是传播信息用的普通文字,另一种则是视觉艺术,也就是书法了,其实,无论哪种文字形式,反应出来的都是我们大脑里的信息。

呃……这是自我总结,没有参考任何文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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