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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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15:02
*专票和普票的区别问题:1.*使用的主体不同,*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另外购货方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2.*的内容不同,*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3.*的联次不同,*专用*有三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第二联为*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联,第三联为记账联。4.*的作用不同,*专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普通*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5.*的印制要求不同,*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