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青岛市户籍的新生儿,可随参加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持《山东省居住证》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一方,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6个月以内可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所需材料:
1、婴幼儿参保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原件,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
2、填写《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青岛市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
✪办理地点:
辖区街道保障中心(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