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有权收回宅基地,但并不是随意收回,比如为了建设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建设而需要土地的,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或者搬迁到其他地方而不用土地的土地,村委会会向人民政府批准,然后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宅基地国家有权收回,但如果是承包期内的土地,发包方就不能收回,除非在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往城市并转为非农户口时,或者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去世了,那国家就有权收回。
一般情况下,国家收回的宅基地是有补偿的,但得看是什么情况,如果说你的耕地撂荒很多年或者是一户多宅、违建、非法买卖等情况的,那在收回时是没有补偿的,比如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的就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时主要是宅基地补偿,地上建筑物补偿和安置费。
1、土地补偿费
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所以获得的补偿是发给村集体,然后村集体再协商分配方案,分发给村民,具体发多少看村委会怎么分配。一般情况下,获得的补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偿费
(1)如果被征用的土地是耕地,每一个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2)如果征用的是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以及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
3、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土地实际耕种的人应该获得地上青苗的补偿费。
4、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具体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