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2、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3、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4、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5、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1、被抵押的房屋一般会被法院拿去进行拍卖,假如第一次拍卖出现流拍的话,法院将会进行第二次拍卖,假如第二次拍卖也出现流拍的话,法院将会进行第三次拍卖,若房屋被拍卖了三次都流拍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在第三次拍卖结束日起的7天内对外宣布房屋的变卖公告。
2、假如房屋被拿去变卖的话,那么价格一般会比拍卖房屋的价格更低很多。假如无法把房屋变卖出去的话,那么法院就只能把房屋直接抵押给债权人了,并且会把被抵押房屋的查封状态进行解封。
1、房屋质量法院对于被抵押的房子一般只会告知明显的瑕疵问题,并不会描述得非常详细,对于房屋存在的隐秘质量问题等一般都不会描述出来,即使买房人亲自千万房屋进行查看,也并不一定可以看到房屋的质量问题。
2、购房成本如果要购买被拍卖的房子的话,那么买房人是不可以申请贷款买房的,买房人需要一次性付清房屋的全部买房款。另外买房人还需要缴纳拍卖保证金,并且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拍卖公司。这些买房费用全部加起来的话,有可能会高于同户型、同面积的房屋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