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购房贷款抵扣标准是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可享受扣除的人,根据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必须要拥有住房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有住房。而且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必须要属于首套住房。
2、必须仍在还贷
房贷仍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3、扣除期限有限制
房贷抵扣个税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也就是20年。
4、和住房租金不能共存
想要用房贷抵扣个税,需要注意一点,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能和住房租金同时进行专项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用房贷抵扣个税,就不能再同时用住房租金抵扣个税,只能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