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带来几个关于积分入户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积分入户是指积满一定的分数就能入户?
积分入户没有硬性规定多少分,是按照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的申请人所得积分按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顺德区委政法委政务网、顺德新市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区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最终确定的积分入户名单抄送同级公安机关和市新市民办。
误区二:佛山市内社保缴纳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只能到社保缴纳地申请积分入户?
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在佛山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或者登录市积分系统进行网上自助申请。
误区三:只有在公司参保的人员才符合条件申请,自己给自己买社保的就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无论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还是在公司参保,只要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都能在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
误区四:没有房产就不能积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新市民,除可入户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外,还可申请入户集体户、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租赁住宅房屋(须经房屋所有人同意),或与亲友搭户(须经户主同意且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1次)。
误区五:拿到入户卡后想什么时候去办入户手续就什么时候去,没有时间限制?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