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足以言得士的下一句:不然。
岂足以言得士的下一句:不然。诗词名称:《读孟尝君传》。本名:王安石。别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字号:字介甫号半山。所处时代:宋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地:临川。出生时间:1021年12月18日。去世时间:1086年5月21日。主要作品:《梅花》《登飞来峰》《泊船瓜洲》《愍儒坑》《孤桐》等。主要成就:推行维新变法,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收复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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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
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
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
不然,擅齐之强,
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
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
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二、注解
称:称颂,赞扬。
孟尝君:姓田名文,战国时齐国公子(贵族),封于薛地(今山东省滕县东南)。
士:士人,指品德好、有学识或有技艺的人。
归:投奔,投靠。卒,终于,最终。
赖:依仗,依靠。
其:指门下士。
特:只,仅,不过。
鸡鸣狗盗:孟尝君曾在秦国为秦昭王所囚,有被杀的危险。他的食客中有个能为狗盗的人,就在夜里装成狗混入秦宫,偷得狐白裘,用来贿赂昭王宠妃,孟尝君得以被放走。可是他逃至函谷关时,正值半夜,关门紧闭,按规定要鸡鸣以后才能开关放人出去,而追兵将到。于是他的食客中会学鸡叫的人就装鸡叫,结果群鸡相应,终于及时赚开城门,逃回齐国。后成为孟尝君能得士的美谈。
雄:长、首领。
耳:罢了。
擅:拥有。
宜:指居于君主之位。君王坐位面向南,故云。制服。
夫:发语词。
三、赏析
好评“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土,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为一立,开门见山提出议论的中心问题,即孟尝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尝君特鸡呜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为一劈,陡然一转,否定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提出了作者对孟尝君的评价,即孟尝君仅仅是个“鸡鸣狗盗之雄”,实在劈得精巧,劈得有力。“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为一驳,驳“孟尝君能得士”,驳孟尝君“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紧扣主旨,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证明,孟尝君是不能得士的。“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为一断,断“士以故归之”,断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劈,一驳,一断,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王安石非常反对华而不实的文风,反对过于雕镂的文辞,主张“意惟求多,字惟求少”。他给祖择之书云:“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已。”《读〈孟尝君传〉》这一篇论说文,谋篇布局严谨自然,遣词造句也极其简练,文简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适用为本”的行文用词原则。孟尝君自秦国逃归齐国,《史记·孟尝君列传》有较详细生动的描述,是历史上一个情节曲折令人爱读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中,没有引用孟尝君自秦逃归齐国故事中的任何情节,而是抓住最本质的内容,从“鸡鸣狗盗”成语着笔,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笔墨。“鸡鸣狗盗”这一成语,在文中共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鸡鸣狗盗之雄耳”,是为破“孟尝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是为破“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是为破“士以故归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读来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累赘,反觉抑扬顿挫,琅琅上口,津津有味。可见王安石用词的精妙真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全文不满百字,被历代文论家评为“千秋绝调”,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鸡鸣狗盗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笔者的意见一致,因而不再赘论。问题是“冯驩之类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冯驩(又作冯煖、冯谖)确实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矫诏以债赐诸民”,为孟尝君“市义”,使孟尝君罢相回薛时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他替孟尝君经营“三窟”,使孟尝君重返相位,而且“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但也仅此而已。孟尝君为相数十年,在治国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绩呢?冯驩作为孟尝君的主要谋士,在治国安民方面给孟尝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债赐诸民”在客观上减轻了薛地人民的负担外,还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而且“市义”也好,“三窟”也好,并不是为了国富民强,而是为了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至于三次弹唱“长铗归来乎?”更不是为了富国强民,而只是为了冯驩自己生活上的满足。——正是根据冯驩的所作所为,王安石把“冯驩之类”逐出了“士”的范畴,而归之于“鸡鸣狗盗之徒”。在王安石看来,冯驩和“鸡鸣狗盗之徒”是同类,他们之间的差别,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当孟尝君满足了冯驩“食鱼”“乘车”的要求后,冯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尝君客我!”——这不是一个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吗?《读〈孟尝君传〉》指出:“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见,王安石所说的“士”,不是仅仅“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远大、为国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为国立功、为民谋利的人才算“士”,而为自己或为某一个人谋利的人并不算“士”。这从他的《答司马谏议书》可以看出。他说:“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可见,王安石所谓“士”,是像他那样能为国兴利、膏泽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来,单纯为主子的个人安危荣誉出谋划策奔波效劳的人,如冯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战国策》和《史记》记载的史实,便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孟尝君善养士的说法。总之,《读〈孟尝君传〉》不愧为名家名作。其立论的精当,论据的典型,论证的精辟,“足以为后世法”,值得学习借鉴。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个著名成语:鸡鸣狗盗。 差评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诗文名作,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无瑕,所以对名文不要迷信。他的这篇《读〈孟尝君传〉》就不是好作品。不管怎么吹捧它“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也不管怎么赞扬它“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形式的。问题的实质是这篇翻案文章论证不稳,站不住脚。主要缺点在两方面:翻案没有事实根据,推论又不合逻辑。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huān)、冯煖(xuān)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否则这个案是翻不掉的。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避开它而翻案,只好想当然妄发议论:“嗟呼!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刘德斌对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议论不去批评反而赞扬作者不引《史记》记载“省去了许多笔墨”,抓住了“最本质的内容”。读历史书不为习俗之见所束缚,敢于以怀疑的眼光去探索问题,这种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这篇文章可取之处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据事实去翻案就大错特错了。科学的态度要求实事求是,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不值得学习。证论问题当然离不开推论,但推论的大前提必须牢靠、稳固才行。“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鸡鸣狗盗之力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论据完全是主观臆断。刘德斌却认为这个断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对不合理的论断为什么不可以辩一辩呢?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的名作《读〈孟尝君传〉》,言简意深,历代传诵。对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无讹》一文中提出批评。他说:“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他的理由是:“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 笔者不揣冒昧,斗胆来“翻上一翻”。
四、王安石其他诗词
《泊船瓜洲》、《梅花》、《伤仲永》、《元日》、《登飞来峰》。五、译文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世人都称赞孟尝君能够招贤纳士,贤士因为这个缘故归附他,而孟尝君终于依靠他们的力量,从像虎豹一样凶残的秦国逃脱出来。唉!孟尝君只不过是一群鸡鸣狗盗的首领罢了,哪里能说是得到了贤士!如果不是这样,(孟尝君)拥有齐国强大的国力,只要得到一个贤士,(齐国)就应当可以依靠国力在南面称王而制服秦国,还用得着鸡鸣狗盗之徒的力量吗?鸡鸣狗盗之徒出现在他的门庭上,这就是贤士不归附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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