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结合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将5月12日—5月18日定为“5.12”防灾减灾周,并开展防灾减灾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密围绕党和政府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理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面向我县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普及、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知识,切实增强全县人民防灾减灾意识,深入推进我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____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组织领导
“5.12”防灾减灾周活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炬负总责,党政办主任邓国政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实施。
四、活动重点
1.大力宣传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3.抓好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减少安全隐患。
五、活动安排
防灾减灾宣传专项活动。在5月12日—5月18日期间利用逢场天在场镇设立“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点,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专项活动。一要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党政网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辟专栏、设置专门时段,系统宣传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知识。二要抓好集中宣传。在5月14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站,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进行宣传。
六、活动要求
提高知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根据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周相关活动,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防灾减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