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元旦”即将到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办发明电〔20xx〕28号)的规定和我校教学情况,现将201x年元旦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201x年1月1日(星期x)—1月3日(星期六)放假3天,其中,1月1日(星期x,“元旦”)为法定节假日;1月4日(星期日)恢复上班上课,教学单位补上1月2日(星期x)的课。
二、各校区、各二级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活动,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放假期间,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升挂国旗工作。
四、各二级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并于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两办综合科,邮箱地址为: 。
五、各单位领导要做好值班检查工作,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对无故脱岗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班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节假日期间照常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室设在主楼三楼327室,值班电话为。
xx办公室
20xx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