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职责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门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管理。
四、工作内容
1、本公司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的,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
4、公司节假日值班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领导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作为员工加班补贴或轮休的依据。
5、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员工请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人事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上班时间迟于规定时间,按迟到论处;下班时间早于规定时间,按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
五、打卡规定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打卡,打卡时间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岗位不能按时打卡的可填写补勤卡申请表;
2、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一经发现,对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记过一次;
3、员工未打卡时,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行政办公室,否则按故意不打卡处理。
4、员工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1天处理: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或请假后逾期不归;
6、故意不打卡;
7、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
8、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旷工及违纪的处理:
1、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给予不超过当月工资30%的经济处罚;
3、当月旷工超过3天,或当月迟到、早退超过8次者,公司将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