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协商,特订立本销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遵照下列订货内容。
第一条产品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元)
1
2
合计:
备注:以上单价含供方运输费用,不含其它费用。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与产品验收:
1.乙方所供产品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生产、检验;
2.甲方应于收∕提货当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验收的,视为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符合约定。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在妥善保管产品同时,应当于验收之日起 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未按约定时间提出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因甲方使用、保管、安装、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产品供货要求: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分批次订货,乙方根据甲方订货单分批次供货。乙方所供产品按合同及合同附件和甲、乙双方认可的书面文件执行。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的尺寸、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或盖公章确认。在订货单上甲方
指定签字(或者盖章),并代表甲方对所提供的订单和相关书面文件负责。
当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对所供产品的要求发生变更时,以变更方书面通知并由双方认可的书面文件为准,由于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
第四条供货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收到甲方每批次订货单之日起日内供货。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供货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第五条交货方式、运输费用、产品验收与签收:
1.交货方式:供方提供运输费用;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提货之日起由甲方承担。若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后,不是由于乙方质量问题甲方未签收的产品,乙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处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收∕提货人的授权:
甲方特别授权以下人为提货人及收货人:。
第六条定金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日内,甲方支付定金元,乙方收到上述定金后本合同正式生效;
2.甲方应于每批次货物到货之日起日内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3.甲、乙双方以甲方订货单和乙方送货单(甲方授权收∕提货人签字确认)作为货款结算依据;
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延付款,则乙方有权用甲方支付的定金折抵拖欠货
款,并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并将每天按延迟付款的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价格调整:
因原材料价格浮动,所定售价随之变动,乙方调整本合同产品价格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产品价格变更后的乙方所供产品按变更后价格执行,产品价格变更前的乙方所供产品按变更前的价格执行,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付清已供货款,则本合同终止。价格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乙方收到甲方定金或预付款(通过乙方指定账户或委托收款人员)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条合同附件:
后附: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双方指定签字或收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