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分项工程清包工承包施工的具体情况,就楼二次结构分项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双方就本分项工程承包清包工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l.1工程名称:楼二次结构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 承包方式:清包工劳务及自备铁丝、铁钉、扎丝等。
2.2.承包施工范围:
1、内外墙体砌筑;
2、二次结构钢筋植筋、所有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支模、搅拌浇捣;
3、安装龙门架;
4、屋面保温层及抹面分项工程;
5、主体结构验收前楼内垃圾清理;
6、二次结构的所有辅助材料和三级电箱以下的配电箱、电缆、电线、手提工具等。(甲方只提供龙门架、脚手架、二级电箱以上的配电箱、临时用水、用电和二次结构所用的主要材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年 * 月 * 日
3.2.竣工日期:*年 *月 * 日
第四条:合同价的确定
合同单价为:*元/㎡,计算方式为:实际总工程款=建筑面积*单价。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5.2.由乙方承包的工程,其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质量未达到标准或因乙方对其它工程的影响而导致整体工程未能达到标准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于其它分项工程的原因而导致整体工程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时,其责任乙方不承担。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乙方进场施工必须自备一个月的生活费及其他所有辅材费。
6.2.每两层二次结构全部完工暂支付壹拾万元。
6.3.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现场监理公司、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6.4. 剩余*%工程款1个月后,(注:如1个月维修期内乙方不安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甲方自行安排维修人员施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产品保护和维修要求:
7.1.本工程的保修期从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交付使用甲方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及问题,乙方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前来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修理,修理费从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7.2.在施工过程中、交付使用前,乙方在合同内必须做好产品保护。如在交付使用前存在产品损坏、污染等均有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8.0.甲方施工现场施工员 联系电话: 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协调等各项工作。
8.1.按照施工实际需要甲方提供职工临时宿舍、临时用水、用电。
8.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复印件和技术交底。
8.3.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及行政管理事务。
8.4.甲方负责组织分项工程计量验收工作。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0.乙方进场施工时配备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并且积极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9.1.材料因保管不当、加工、制作不合理;造成的返工和浪费材料,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9.2.根据本合同协议条款严格按照图纸、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约定质量标准以及甲方的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并按期完成全部承包施工内容。
9.3.应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在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否则将不予以计量。
9.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让或分包。如果乙方违反此规定,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
9.5.乙方在进场后不得以甲方的名誉承览其他工程项目,如若违反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本合同工程5%的违约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9.6.乙方所派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跟踪管理、协调各项工作。如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将按合同约定给于乙方每次500元/的经济处罚。(注:并且每天不少于一名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各项工作)。
9.7.二次结构的所有辅助材料和三级电箱以下的配电箱、电缆、电线、手提工具等。(甲方只提供龙门架、脚手架、二级电箱以上的配电箱、临时用水、用电和二次结构、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
9.8.施工工具及机械设备的配备、维修、保管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材料供应、管理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0.1.乙方应按照施工计划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材料用量计划。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材料计划,影响工程进度均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0.2.乙方所施工的区域,料具堆放、存放要整齐,每个班次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区域必须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和标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浪费材料,甲方将视情节的大小,予以罚款处理。
10.3.乙方必须对自身的产品及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等实行全面负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10.4.乙方应保障甲方不受由于本工程施工而造成的如下损失和索赔:(1)任何人身伤亡,(2)任何人身财产的损失或损坏;(3)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及费用。
10.5.乙方应严格遵从甲方关于要求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规定和对文明施工的其它要求。乙方须负责本工程楼内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理及处理,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区域,堆放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10.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安全帽、安全带。
10.7.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图纸复印件一套。乙方根据需要时自行复印。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2.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使用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