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公司属下 燃气管道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及安装,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利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 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燃气管道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
4、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程造价
1、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设计施工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
2、工程具体内容:
(1)工程设计;
(2)燃气储配调压站、输配管道工程及相关市政配套建设;
(3)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
(4)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
3、工程造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工程质量
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与本工程有关事项均需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xx以及国家和有关规范、规定办理和验收。
乙方设计依据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
第四条:工期
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土建工程施工,确保燃气管道工程进度与土建工程进度相适应。具体施工计划、安排,由乙方自行作出安排,并书面提供给甲方工程部或其它主管部门。工期确定后,若因甲方原因滞延工期,乙方负责的燃气管道工程竣工日期按滞延时间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总平面规划图、地下工程设计图各3 份,以便乙方进行燃气管道设计施工安装。如果甲方无法提供上述图纸,可委托乙方进行测量出图,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向乙方另外支付工程测量费和出图费。
2、协调提供水、电源的接点及必要的施工场地;
3、协调乙方与土建等施工单位的配合条件;
4、配合乙方在开工前办理规划、破(占)道许可证;
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6、及时协调、解决乙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工作问题;
7、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组织燃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甲方审核通过,再报有关部门审查。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返工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办妥有关部门的审图、审批、质检、安检等有关手续给甲方;
3、按审批通过的燃气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组织施工安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如有变更,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甲方认可。工程采用的管材、阀门、调压器、流量表等工程辅助设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
4、服从甲方及现场总包单位的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交叉进行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
5、积极配合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及时组织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与市政管线的割接,验收合格后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套给甲方存档;
6、落实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规范;
7、本燃气工程保修期为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此期间除使用不当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在乙方保修范围之内。但因甲方造成的使用不当和人为破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计工程造价金额%,计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的地下管网及施工备料款。
2、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付给乙方合同工程进度款:
(1)施工队进场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计工程造价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地下管网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计工程造价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 即为工程结算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款项。(①工程竣工验收之日;②点火通气之日。)
3、其他付款方式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已支付工程款的数额开具相对应的收费凭证。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计工程造价金额的的违约金并赔偿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果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取第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壹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图纸、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收款银行: 帐号:
5、双方补充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在签署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均已全面知悉了本合同,并充分理解了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
合同签字盖章处: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