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防护栏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 盛世顺诚商住楼号阳台及厨房防护栏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安装不锈钢防护栏
2、技术要求:
(1)、主管及副管都用1.5mm厚的不锈钢管。
(2)、主管第一根用5厘米直径的不锈钢管,主管第二根用3.8厘米直径的不锈钢管,第三根用3.2厘米直径的不锈钢管,副管用2.5厘米直径的不锈钢管。
(3)、副管与副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厘米。
(4)、乙方应做到焊疤光滑,切口合适,安装牢固。
(5)、乙方为甲方免费切除原来的防护栏。
(6)、客厅正面、右面,厨房的防护栏高度为1.2米高。客厅左面的防护栏封满。
(7)、防护栏安装位置不得更改,与原来防护栏的位置一致。
三、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防护栏的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
四、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数2天。
五、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 客厅正面、右面,厨房的防护栏按每米长150元计算,客厅左面的防护栏按每平方米150元计算。
以上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杂费)。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2、工程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七、其它约定
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
八、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阳台及厨房防护栏周围安全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丽江华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