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乙方:(学校/院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性别:出生年月:
所在专业年级:学生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并经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实习期限]实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实习内容]甲方安排乙方的学生丙方在岗位进行实习,并为丙方指派指导老师指导实习期间的工作。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指派的任务。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丙方每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丙方时间。
第四条[劳动保护]甲方为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同时,甲方享有对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教育培训]甲方负责对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实习津贴]甲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计算丙方的实习津贴。
1、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不支付津贴和报酬;
2、甲方以每(小时/日/月)元的标准支付丙方津贴和报酬,于每日前统一结算;
3、甲方提供丙方在工作时间内的就餐;每月支付交通费和实习津贴等计元,于每月日前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第七条[福利待遇]甲方在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
第八条[劳动纪律]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丙方的指导老师予以教育纠正。
第九条[变更解除]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实习合同,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