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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保修服务合同 篇16

2024-07-17 来源:年旅网

  合同编号:118782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装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39;提供

  6.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____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

  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3个月,3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7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15%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0%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0.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____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同。

  1.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市装饰协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3.1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

  3.2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附则

  5.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5.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5.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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