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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篇12

2024-07-17 来源:年旅网

  致:女士

  您好!我是位于××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xx年5月与我签订《租房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xx年7月15日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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