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共同协商,同意将破碎车间工作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守厂纪厂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公共财产。
二、破粉碎车间定为3人(含机修、清卫生等),必须做好机器正常保养维修工作(打黄油、加机油等),开机必须先开大机器,后开小机器,按厂方要求,必须看管好,自动加煤及自动加水机的平时开、关、维护等工作(不明白,及时报告厂长)。
三、必须做到料满仓(仓化库房),不能耽误正常生产,如使用后,必须及时补满仓(包括二烘、二烧)。
四、工资从___年___月___日计发,每月底结算,次月20日发放,每月12500元(3人),每人扣留厂金1000元,年终放厂时,不计息一次性返还。中途离厂(无任何理由),留厂金不退。
五、机修用的工具必须保管好,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六、上班时不准酗酒,不准穿拖鞋。
七、违约责任: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料库粉满),机器设备不及时保养维修,造成损失,按价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留厂金不予退还,甲方不按合同办事,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