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经营需要,欲借用甲方位于 部分空地建造房屋,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 街道面积为____________亩。土地借给乙方用于 的用地。
二、 出借期限为 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给予甲方 间房屋的补偿。
三、 本协议签定同时甲方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使用该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盖建物等地上附属物,但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四、 所有建设资金及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 出借期限内,若甲方及乙方确因重大事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或者终止解除合同。若有违约,应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 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