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五个赣州”建设的战略部署,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全力打造生态赣州,不断推进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精心打造生态赣州
1、突出抓好“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积极创新造林绿化理念,坚持一手抓“提升”、一手抓“创建”,以“三提升,十创建”的绿化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了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上台阶。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促工程的实施。着力提升了通道可视山上绿化、通道绿化、精品路段绿化水平,全面开展了“森林十创”活动,坚持多栽树、栽大树、栽好树,把森林引进城市乡村,提升了城乡绿化水平,构建了富有赣州特色的城乡绿化体系,初步形成了一线一景的景观绿化通道。据统计,去冬今春全市投入造林绿化资金达到22.34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2.98亿元,整合带动社会资金投入9.36亿元。完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造林89.92万亩,分别占省、市计划的160.5%和112.4%。其中:山上造林完成面积65.49万亩,山下造林完成面积15.16万亩,通道绿化造林9.27万亩;完成了通道精品路段提升建设里程264.8公里;创建了森林街道30条、森林通道18条、森林园区17个、森林单位111个、森林小区(社区)80个、森林校园734个、森林营区36个、森林乡镇30个、森林村庄1110个、森林公园(湿地公园)18个。
2、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带头参加全民新春和义务植树活动,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411万人,完成义务植树4358万株。建立了县级以上义务植树示范点235个,面积7.3万亩。由市绿化委和团市委组织的“绿动赣江源,青春我先行”——赣州百万青少年生态环保实践行动计划活动,千余名青少年代表、青年志愿者、部队官兵在沙河垃圾集中处理中心旁共同栽种了100亩青少年生态林,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生态为重理念,积极投身生态赣州建设。在国际森林年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之际,在瑞金市沙洲坝镇举行“保护母亲河——20xx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启动仪式,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陈述贤、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领导、省林业厅、团省委的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与1000余名青少年一起现场种植桂花、香樟等树苗。
3、大力实施森林城市绿化工作。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新种植乔木16万株,灌木142万株,球类1.5万株,地被21万平方米,藤本4万株,草皮11万平方米,草花200平方米,绿地面积增加到2259.38公顷,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5.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2平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达26.98%,绿地率23.8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68平方米。
4、大力推进了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8.5万亩、长珠防林工程建设任务18.3万亩、血防林工程1.2万亩,占计划的100%。
(二)狠抓森林资源保护,改善“三江”源生态环境
1、强化了林木采伐和限额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20xx年度,全市木材生产计划立木蓄积133万立方米(出材量86万立方米),占全市年采伐限额立木蓄积533万立方米的25%。二是依法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严格实行采伐指标、林木采伐公示制,建立和落实了伐区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继续停止审核审批以阔叶树为原料的木材加工企业;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原料监管,要求木材加工企业建立原料收购和产品销售台帐,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原料收购情况进行检查、审计。
2、狠抓了林地的保护管理。一是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规定,加强了我市林地征占用的审核、服务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林地资源。二是加强林地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来我市开展征占用林地情况检查,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整改工作。三是部署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全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了规划编制协议,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预计明年5月底可完成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工作。
3、加强了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我市现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1508.5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3.1%;其中国家级公益林有1157.34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351.24万亩。为建设我市较完备的生态体系,一是落实了管护责任制,形成了由林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双重管护机制,并确保管护资金的到位。二是加强了公益林的档案管理。完善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理顺了县界之间公益林重叠问题,严格按照公益林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建档,做到图、表、卡、证、书相一致。三是开展了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
4、狠抓了森林防火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巡山督查制度、重点县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值班查岗制度、林火阻隔体系等体制机制,制定了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街道)标准,继续落实了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二是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春季、建设和谐林区”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加强了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建设,配备专业扑火装备,进行了专业培训,提升了森林扑火战斗力;加强防火阻隔带建设,提高森林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组织实施了赣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立了7个现代化指挥中心和7个林火远程监控点;开展了东江源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四是开展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培训,展开了实战演练。针对县市换届后,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进行了调整,为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举办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林业局局长参加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培训班上市林业局局长李光春进行了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基本知识培训;组织章贡区、赣县和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在章贡区沙河镇沙河村联合举行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战演练。五是做好了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全面考核。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责任书》确定的森林防火年度工作任务,获得三等奖。
5、加强了森林有害生物防治。一是较好地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开展了20xx年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工作,制订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组织有关县(市、区)积极开展除治工作,清理疫木(含病死树、感染木、被压木、衰弱木等)20447株,喷洒噻虫啉粉剂1216公斤,取得较好防治效果。二是积极开展马尾松毛虫防治工作。今年为松毛虫暴发年,为防止我市马尾松毛虫大面积暴发成灾,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松毛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市森防〔20xx〕1号),开展松毛虫防治工作调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全程检查指导防治工作的实施,全市共投入防治资金319.16万元,购买药剂136.395吨(其中施放白僵菌粉炮37吨,比去年多17吨)。累计防治面积45.72万亩,其中生物农药防治32.85万亩,化学防治11.11万亩,物理防治1.76万亩,发生面积防治率100%,总体防治效果达85%以上。三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发布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和赣州市马尾松毛虫虫情警报等林业病虫情预报,指导各地开展防治工作;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市级系统测报点设置工作;四是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通过“赣南新闻联播”、“630播报”、“民生一线”等栏目,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6、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开展了全市“两清理一禁止”、“亮剑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查处案件2086起,其中刑事案件448起,破获355起;逮捕108人,移送审查起诉213起279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732件起,查处1731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672人(次),收缴木材3679.956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8.795万元。二是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开展了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201x年以来实施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和整改。四是开展了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62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3.2万元。
(三)着力建设特色产业,推进兴业富民
1、大力发展油茶特色产业。积极向上争取油茶项目资金,争取国家补助资金3000多万元,争取省林业厅油茶林低改资金1000万元。采取公司(企业、大户)+农户形式,完成了高产油茶造林19.19万亩。
2、着力打造花卉苗木产业。突出抓了桂花为主的花卉苗木新型产业建设。一是编制并通过了40万亩桂花规划建设项目。二是向省以上林业、发改委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扶持。省林业厅已拨付市本级补助款714万元,已批复《赣州市桂花苗木培育中心》项目并拨付资金50万元,向国家林业局汇报了立项和专项资金的具体问题。三是建立开通了赣州市桂花苗木网站,开展了桂花苗木培育技术培训,编印了10000册《桂花栽培技术手册》,免费发放到种植农民、大户和企业手中。四是成立了赣州市桂花产业协会。五是抓好了桂花苗木培育基地建设,据统计,已完成桂花苗木产业基地建设任务54200亩。
3、加速工业原料林建设。走林企一体化道路,大力营造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引导赣州华劲纸业、信丰绿源人造板、山东晨鸣纸业、江西高峰、深圳国商、武汉凯迪、江西丰林等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加农户或独资经营模式建设工业原料林产业基地,完成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33.8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12%。
4、积极发展野生动植物产业。一是组织开展了驯养繁育技术培训,提高驯养繁育技术水平。二是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对种源来源合法又符合驯养野生动物条件者及时审核审批。今年,审核上报了22家驯养繁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审批了26家驯养繁殖省级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三是建立驯养繁育示范基地。帮助8家规模较大的野生植物经营利用企业,申报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行政许可。四是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企业和单位采取“公司+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辐射周边群众,带动群众一同致富。
(四)深化林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
1、深化林权配套改革。一是开展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交易平台,规范森林资源转让的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林权变更等服务体系。全市林权流转面积32.61万亩。二是不断提升林业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民营林场,扶持和培育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经营水平。三是积极推进了林权抵押贷款。全市林权抵押累计贷款金额3.15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200万元;贷款贴息2169.34万元。四是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工作。推进龙头企业,造林大户参加森林保险,鼓励和引导散户林农、小型林业经营者参与森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降低森林经营风险,保障林农利益。全市森林保险2305万亩,保险金额92.09亿元,交纳保费3687.85万元。
2、着力推进森工企业改革。一是认真做好赣州木材厂、赣州金林人造板厂职工的安置工作。二是进行了赣州木材厂、赣州金林人造板厂生活区的水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其中赣州木材厂生活区的水改已经完成。共预付资金366.48万元。三是稳妥有序推进赣州贮木场、赣州森铁处、赣州林业工程公司的企业改革工作。
3、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一是加大了宣传发动力度。采取召开会议,座谈等多种形式,向国有林场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通过宣传,增强改革信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二是全面开展调查模底。全面摸清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三是科学制定方案。颁布《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目前,全市17个有国有林场的县(市)均结合实际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成46个林场的改制工作,占全市改制国有林场的40.4%,安置职工9534人,占全市改制国有林场职工(含离退休)的33.8%。五是加强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10个县(市),共下达建设任务1737户,争取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3474万元,已按要求全面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