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谨代表我们先生对各位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会表示诚挚的问候和感谢。下面我将淀粉分公司的相关情况向各位做一简单的汇报。
1、工程概况
淀粉分公司(以下简称淀粉分公司)是一家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位于,北邻,南邻创业大道。年产20万吨小麦淀粉项目总投资35542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约6500万元,主要产品为小麦淀粉、谷朊粉、饲料等。
本工程生产区部分由中国西安轻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由中国三安公司负责施工,渭南瑞华监理公司负责监理。20xx年5月进行开工建设,并于20xx年3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我公司于20xx年委托渭南市环保咨询中心编制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并通过了市环保局审批(渭环审发【20xx】23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淀粉分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细致的全面抓好环保工作,并根据设计要求和渭南市环保咨询中心出具的环保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在建设过程中逐项予以落实,主要建成的环保设施有:50米高烟囱,锅炉除尘废水的循环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包括废
水浓缩蒸发系统、厌氧系统和好氧处理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废煤渣的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噪声治理和绿化等。
在有关设计文件提出的环保设施的施工过程中,淀粉分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基建部门和集团总部加强监督,做好施工期间的各项环保设施的同时,配合监理公司加强了环保设施在施工期间的监理。尤其是地下排污管网等隐蔽工程,在作业过程中实时跟踪管理,从源头抓起,保证环保设施的“三同时”要求落实到位。详细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三同时落实情况调查表。
3、环保管理情况
3.1工程建设期间的环保管理
淀粉分公司高度重视建设项目过程中的环保管理,除了做好施工期间的防尘措施外,加强了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监理公司在监理过程中同时关注环保设施的监理,大荔县环保局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期间至工程竣工,没有违反环保政策,也没有接到任何群众投诉现象。
3.2环保机构设置和环境保护管理
淀粉分公司设有环保专职负责人1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分公司有污水站化验室,对污染治理设施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3.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情况
按照市局所发的《排污口规范化》文件要求,设立了规范化的排污口,并按要求规范管理,树立有明确标识牌。
3.4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情况
分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应急预案》,规定了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4、试运行期情况
20xx年我淀粉分公司经市环保局批复同意投入试运行(渭环试审【20xx】2号),在试生产过程中,强化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调试,建立健全了内部环保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了相应的监测设备设施,确保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8月份,按照市环保局批复的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由大荔县环保监测站进行了现场调查和验收监测,经现场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相关要求,污染治理设施已全面落实到位并能够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从建设期开始至试运行期间,我淀粉分公司一直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切实落实了环保相关要求,通过我公司自查,达到了竣工环保验收的标准要求。
创造和谐社会,保护环境是每一个现代化企业的责任,我们将以本次环保验收为契机,立足长远,不断完善,扎扎实实的抓好环保设施的长效管理,切实将环保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