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的铃早已响过,我正领着学生朗读课文,朱某大喊一声“报告”,急冲冲推门而入,这已经是好几次了,同学们哄笑起来,我看着他跑得红通通的脸,我打消了严厉批评他的念头,但也不能听之任之,于是把拉到身边,小声对他说:“你能不能用个词把同学们的笑形容一下?”他脸更红了,轻声说:“是嘲笑”我摇摇头说:“不是,大家看到你脸上的汗珠,会意的笑、谅解的笑。同学们说对不对?”全班齐声喊:“对!”从这以后,他上课再也没迟到过。
通常情况下,学生犯了错误,尤其是连续几次犯同样的错误时,教师往往愤怒于其“屡教不改”而给予严厉的惩罚,认为道理平时讲了多少遍了,只有严惩不贷才能使“学生吸取教训”。然而惩罚的功效却常常只是暂时的,孩子往往忘记了为什么受罚,只为自己所受的待遇而难过、委屈甚至愤怒。事实证明“有时宽容引起的心灵震动比惩罚更强烈。”老师在评价看待学生时,也应切记不可“眼里揉不得沙子”;在处理对待学生的错误过失时,不可“赶尽杀绝”,不留余地,否则在严厉惩罚学生的调皮捣蛋时,可能也同时把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一起杀灭了;在你狠狠教训学生胆大妄为时,可能也同时把他变成了畏首畏尾的胆小者;在你坚决惩治学生的违规行为时,可能也把学生的创造精神一块剿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