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东林乡关工委办公室装修工程,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由乙方承建本工程,为体现公平,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建设地点:
办公室。
二、建设规模:
1、室内墙体刮仿瓷263.78平方米。
2、双面石膏板间墙40.64平方米。
三、施工工程规格:
1、仿瓷刮两遍,不滚乳胶膝,要求平整光亮。
7、间墙牢固结实,两面装订石膏板,与墙体一样,刮好仿瓷。
四、开工时间
9月初进场施工,11月15日前竣工验收。
五、施工队伍组织与施工安全
1、施工队伍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施 工。
2、施工过程中乙方坚持安全第一,对工程安全负责,如 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施工要求
1、墙体、间墙刮仿瓷要求刮两遍,材料要求中等,完工后要求平整光亮。
2、间墙要求结实牢固,材料要求中等,不能偷工减料。
七、施工监督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应立即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工程单价
1、刮仿瓷按刮两遍的市场价7元每平方米结算。
2、间墙按每平方米60元结算。
九、经费结算
工程全额由乙方垫资修建,工程完工验收后年前全部结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位,一份存档备查,一份结算依据附件。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