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省_____市_____区经销店,经销本公司产品。
二,经销条件
1、必须先成为本公司的经销商,要求有经营公司产品的营业执照;
2、为所在区县的经销商提供服务;
3、店面积要求30平方米以上,销售和展示甲方的产品。
三,供货价格,付款及结算方式
1、公司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到甲方当面委托甲方运输或乙方异地委托甲方运输时,乙方要出具书面的委托函,费用由甲方承担。
2、区域经销商从甲方进货价为零售价的3。8折,首次进货量为价值__万元的产品。
3、付款方式:各区经销店应将货款统一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4、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5、乙方收货时当场对产品名称,数量,质量予以验收,如有异议须及时书面提出并处理;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6、乙方因使用,保管及其它因素造成的损坏,甲方对产品不予退货。
7、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按有关程序送回甲方指定地点,核实后予以退换货。
四,乙方权益
1、乙方享受零售产品23%的返利;
2、乙方享受该店所属经销商销售业绩5%的返利,本店直接销售业绩的5%的返利以及6%的店面补贴,市级经销商享受7%的店面补贴同时享受全市销售总额的%返利,省级经销商享受
8%的店面补贴同时享受全省销售总额的 %返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所开发渠道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甲方指定部门对其销售渠道的管理和监控;
2、按照公司的统一设计要求布置店面;
3、各区经销商销售的价格按公司统一零售价执行;
六,其他约定
1、区域经销商销售的价格按公司统一零售价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取消其资格。
2、乙方为区经销店法人,若有变更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原代表人的行为均为有效经销行为。
3、甲乙双方应在执行合同前明确交货方式,联系方式,地点,如交货地点或联系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变化,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变动方承担。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索赔或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双方任何责,权,利均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的书面合同为准。除非有甲方的正式书面授权,否则甲方任何个人均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与现协议内容冲突的承诺。
6、甲方任何个人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与乙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和其他行为,均属无效行为。
7、本协议终止时,双方清算往来,甲方不对乙方另行补偿,协议正常到期后,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续签合同。
8、对于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乙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之外的其它条款。
9、甲方的销售政策,价格通知,售后服务的有关文件及广告政策的有关文件均为本协议。
七,协议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乙双方如欲延续本合同,应在本合同到期前壹个月书面确认延续。否则,本合同有效期到期时自行终止。合同结束日双方愿意,可另行签订经销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
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及乙方付清首批货款后生效。甲方存一份,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定后。乙方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留存给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