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南第二排西第二户的房屋院落(包括:两间两层半毛坯房及院落)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其房屋所占面积: 米,院落所占面积: 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六、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房产证转移契税由乙方承担,水电进户开户费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房屋和西邻(甲方)共用一面承重墙,故将其墙所有权一分为二。
九、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卖买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3. 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印) 身份证号:
乙 方: (印) 身份证号:
担保人: (印)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