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接受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业务委托书设立的条件,对委托评估的资产现值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书所定,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立时投资者、 投入的实物资产的现行价值。
二、评估对象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打印机45台(详见评估明细表),根据 先生与 先生的协议,其中属于 先生的为 万元,其余的属于 先生。
三、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评估原则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遵循真实性、公证性、科学性、独立性、替代性和可行性原则,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五、评估依据
1、业务委托书;
2、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原始发票和资产清单;
4、有关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六、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
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价标准采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评估后,我们认为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的现行价值为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