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建材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见下表: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20xx年07月15日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10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将货款预付金额¥67160.0元(大写:陆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给甲方,剩余货款于货验收合格后,余款¥1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转入对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