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导流可划分为分期围堰导流方式和一次拦断河床围堰导流方式,与之配合的包括明渠 导流、隧洞导流、涵管导流、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坝体底孔导流、缺口导流和不同泄水建筑物的组 合导流。施工导流方式应经过全面比较后拟定。
2、施工导流方式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适应河流水文特性和地形、地质条件;
(2)工程施工期短,发挥工程效益快;
(3)工程施工安全、灵活、方便;
(4)结合、利用永久建筑物,减少导流工程量和投资;
(5)适应通航、排冰、供水等要求;
(6)河道截流、围堰挡水、坝体度汛、封堵导流孔洞、蓄水和供水等初、后期导流在施工期各 个环节能合理衔接。
3、采用分期围堰导流方式时,一期围堰位置应在分析水工枢纽布置、纵向围堰所处地形、地 质和水力学条件、施工场地及进入基坑的交通道路等因素后确定。发电、通航、排冰、排沙及后期导流用的永久建筑物宜在第一期施工。
3.4采用隧洞导流时,隧洞断面尺寸和数量视河流水文特性、岩石完整情况以及围堰运行条件 等因素确定。当导流隧洞的使用经过不同导流分期时,应根据控制阶段的洪水标准进行设计。
3.5下列情况下宜采用枯水期围堰挡水的导流方式:
一个枯水期能将永久建筑物(或临时挡水断面)修筑至坝体度汛标准的汛期洪水位以上时;
(2)汛期虽淹没基坑但对工程进度影响较小且淹没损失不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