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下文简称:甲方)
卖方: (下文简称:乙方)
第一条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供应合同金额
1、产品的技术标准:以双方签定内容为准
2、生产按照客户要求生产!
3、合同总金额(大写) 人民币 壹万陆仟零贰拾元整(小写)人民币 16020元
4、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第二条 技术要求
安装客户要求生产!
第三条 交货日期、地点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收到买方交付的合同总金额30%后即(4800元)为生产定金,于10天内为甲方生产并备齐合同中所列货物,货物生产完工后乙方收到甲方剩余的70%后即(11220元)组织发货。
2、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施工现场,或根据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物流,铁路运输)发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对灯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油漆在运输过程中损害。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出售产品的正常使用,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出厂后三年,如甲方未使用乙方产品零部件或乙方认可的产品零部件,甲方购买的产品乙方不提供质量保证期。
2、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退回的坏品,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但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第五条 验收
1、产品的质量验收:乙方负责货物按合同标准保质、保量的送到甲方施工现场,如路途中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补货到位。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包括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或封锁、无法获得原材料、任何无法预见
的制造问题和其他无法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事件)导致卖方延误或无法如期交货,卖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出现上述事件后,乙方应在三日之内通知甲方,并快递一份事故证明给买方。该证 明由事故所在地的政府机构签发,以证实事件的发生。
2、在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时或者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失后,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发货。如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阻碍本合同的履行持续达 1 个月的,甲乙卖双方可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缺陷作出改正或更换产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确实无法使用,由乙方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误交货,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额外运费。不可抗因素除外。
3、甲方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包括因甲方未按约定期限提货而造成的付款延迟),延迟付款日期超过约定付款日期10天以上的,每超过一天,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在甲方未付到合同总款的100%以前,货物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允许有附加协议,附加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补充。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 其企业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