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太阳能路灯购销安装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1.1路灯外观及规格型号见下图
1.2每盏路灯详细配臵见下表
2. 商品质量标准
2.1乙方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现行待业标准,并保证其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供货时需提供CCC认证证书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原始凭证及相关证明。
3. 商品单价、数量、合同金额
3.1商品单价:8600元/套,此价格为含税、运输、装卸车、全部安装完成的综合单价。
3.2商品数量:共12套,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3.3合同金额:拾万零叁仟贰佰圆整(¥103200.00),其中:市级财政资金50000.00元,区级财政资金50000.00元,其它资金3200.00元。
4.安装地点 4.1*村。 5.安装时间
5.1 20xx年8月6日至20xx年8月15日。
6.安装调试
6.1供货方负责安装调试及相关费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坏、丢失等皆由供方负责,需方不负任何责任。
7.验收方法
7.1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8.付款方式
8.1合同生效后,财政从区以上国家资金中支付50000.00元,作工程预付启动资金,用于购臵工程材料,组织施工进场,通过市级验收后,再追拨国家资金的40%,留10%做质量保证金,其它资金由项目村筹集支付。
9.供方售后服务准则、维修承诺
9.1正常情况下因产品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供方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已经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的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9.2保用期限:供方承诺产品的售后质量保证期为整体保用3年,时间从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9.3质量保证金:按合同到位财政资金的10%预留,本工程财政部门从区以上国家资金中预留质量保证金10000.00元。一年后不出现质量事故,乙方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主管部门签章后30天内,将财政部门预留的保证金一次性退还乙方。
9.4服务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二天内到达现场,四天内修复故障,四天内不能修复的,采取提供备用品、备件等措施,以保证甲方正常使用,等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10.违约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0.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损失。
10.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供方应偿付需方损失。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就偿付供方损失。
10.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
10.4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损坏,由需方自担。
10.5需方必须协调好安装地点,由于没有协调好关系,造成供方损失,需方应偿付供方损失。
11.不可抗力
11.1当事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11.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12.争议处理
12.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签订合同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