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北重一中工程的地砖铺贴等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生产,特定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重一中教学楼工程
工作范围:室内地面和墙面铺贴砖分项工程
工 期: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
二、 承包方式和计费标准
1. 合同价格:
⑴单价:
地面大理石单价: 28元/㎡
地角线单价:
窗台板单价:18元/m
楼梯单价: 40元/㎡
卫生间墙面砖单价: 32元/㎡
卫生间地砖单价: 32元/㎡ (卫生间蹲便安装计入铺地平米内)
⑵本合同单价包含但如下工作内容:
楼地面地坪包括清理基层、备料、调制砂浆、拌制半成品,铺设面层、捣固压实、收平加水泥抹光及养护。 楼地面块料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备料、抹结合层、铺贴块料、勾缝,
清理; 墙面镶贴块料面层包括清理、修补基层表面、打底抹灰、砂浆找平,选料、抹结合层砂浆、贴磁片、擦缝或勾缝、清洁表面,施工操作架的搭设拆除; 上述单价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价,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为准,并应使项目部质监部门和上级检查督促部门满意。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除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工伤保险。(如乙方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三、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1. 乙方根据工程实完成情况向甲方申请借资生活费。
2. 乙方工程施工10天后上报进度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进度工程款70%,待业主验收合格,决算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后质保金付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后,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
3. 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个人签名。
四、 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编制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负责物料、设备的供应及调度,及时进行施工的安全和技术交底。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其他施工作业的便利条件。
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任务、技术要求组织勤奋而有系统的管理班子,配备足够数量及熟练的两班轮换的'各专业班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或更换不合适的工人及班组;
4. 乙方施工工人人员要满足甲方的合理进度安排;
5. 乙方须自备所需之施工专业机械工具、机具,机具维修保养及易损件更换由乙方自理。
6. 乙方晚上按需应加班,以配合公司管理人员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及进度)安排;
7. 乙方有义务对交叉施工的其他班组进行配合,为其提供工作面及其他施工之便利条件;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进度、材料、劳动力、文明施工等诸方面的安排,保证工完场清,达到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要求;若乙方拒绝或漠视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可安排工人另行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合理用材、节约用材,各种材料的损耗应控制在1.5--2%以内。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控制在2%以下给予奖励。
10. 乙方工人施工期间患病、因病身亡或残废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 工期、质量及安全生产
1. 工期为20xx年6月10日之前全面完工(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
2.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除无偿返工和赔偿材料损失外,甲方也有权予以经济处罚。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对乙方已完成施工量不予结算,以赔偿损失。
4. 乙方开始任何一个分项施工前须先进行样板施工,若样板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则乙方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6. 乙方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解》详见)
六、 治安文明管理
1. 乙方须对其所有工人的治安负完全责任,若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案件,其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肇事者对工地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情况,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2. 乙方须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教育,包括宿舍内和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大小便等方面的规定;若有发生,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3. 如因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款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特别是不得发生员工闹事、上访等事件,发生时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补充说明
1.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属本合同副本,签字生效。
八、 未尽事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甲
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十、 合同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牢系带,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 在工地作业时,不准穿短裤、打赤膊、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 在楼层作业时,建筑垃圾等杂物须以塔吊/提升机或人力逐层搬运至地面,不得随意倾倒;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 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家属或小孩带入现场,违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清退外,每次 罚款100元。
6. 工人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若拒绝或漠视有关指示,违者每次 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7. 施工作业中,要爱惜现场上的材料及机械等,不得肆意浪费、乱放、乱割、乱 摔等野蛮操作,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
8. 工人须自觉保护工程中的成品或半成品,若保护不当造成修补或返工者须赔偿 实际发生的损失。
9.各工种应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设备材料堆放有序,否则,视情况 罚款50-200元。
10. 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吸烟要将烟蒂熄灭并放入指定地点,不可随处乱 扔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 宿舍内不得从事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工人中午不准饮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