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合作双方
第一条合作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第二章合作经营的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合作代理销售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客票和纸质客票。
第三章合作经营的方式
第三条甲方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驻昆明的营业部(包括但不限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电子客票的代理销售协议,成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客票代理销售商。甲方负责电子客票和纸质客票销售的具体出票操作。
第四条乙方负责组织电子客票和纸质客票销售的市场客源。甲方在市场开发、业务扩展等方面应给予乙方一定的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利润的分配和支付
第五条乙方每销售一张电子客票,甲方获得航空公司给予的所销售客票票面金额1%的利润返点,其他的利润返点根据不同的情况由乙方处置。
第六条乙方每销售一张纸质客票,甲方获得航空公司给予的所销售客票票面金额1%的利润返点,其他的利润返点根据不同的.情况由乙方处置。
第七条乙方每销售一张纸质客票或电子客票给其他代理人,甲方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利润返点给予该代理人。
第五章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规定程序打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纸质客票或电子客票。
2、乙方有权查阅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票历史记。
第六章声明、保证及承诺
第九条甲方、乙方在协议签字日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甲方、乙方具有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将对甲方、乙方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第七章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经签署,各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不履行协议。任何一方因违背协议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合作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由于是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按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九章协议的废止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废止该协议。协议废止后,合作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应按照双方协商的金额,由甲方在该协议废止后的10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十章生效条款
第十四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合作双方盖章、签字(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任何改变、变更,均需双方书面认可,修改后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二○__年十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