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集装箱移动板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租用甲方所提供的宿舍型集装箱(规格:下层长6米,宽3米,高2.6米,上层长7米,宽3米,高2.6米)及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及租金
日(具体起租时间以甲方将集装箱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成之日起算),最短的租期不少于120天,低于120天按120天计算。
3、租金交纳:乙方退回所租集装箱或附件时,甲方按乙方应交租金在其所交的押金中扣除。
4、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地的平整或打好基础,并承担集装箱出厂和还箱回厂的运输及吊装费用,运输及吊装费用为每个集装箱500元(单边),并由在吊运前向甲方交纳。甲方负责集装箱运输及吊装至乙方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负责集装箱及其附件的安装。
5、乙方租用集装箱期间,应严格遵守城管、消防、安全、卫生、治安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集装箱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严禁储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在箱内燃放鞭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租用集装箱及附件期间,其所有设施或部件(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或所坏,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为其修理。集装箱防腐维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甲方承担。
7、乙方退箱时,集装箱的'编号必须与本合同所填写的箱号一致才能退箱。乙方退租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在集装箱各项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办理退箱手续,甲方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将押金(扣除租金后)无息(不含税)退还给乙方。甲方给乙方所开发票的含税价定为加收租金的6 %的税金。(注:每年春节前30天内不办理退箱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8、如因乙方擅自吊(移)箱或应使用不当,造成箱体部件损坏或变形,甲方不予退箱,视乙方购买处理,单价另行协商。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并开具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给乙方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市得劳斯集装箱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出租目的地: 出租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