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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路运输合同 篇16

2024-07-18 来源:年旅网

  原告:,男,xx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白银区稀土新村西街15号2单元1室,电话:。

  被告: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丰台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电话:

  案由: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货物损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由被告为原告运输配件货物从北京市到长春市并负责代收货款3700元。在运输途中由于被告的过错,致使原告托运的货物丢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货款的损失。其后,被告未依法进行赔偿,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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