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单位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分管采购经理要定期深入市场,了解市场行情,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双人采购。
二、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体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三、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四、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五、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六、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七、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八、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九、采购人员必须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对采购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如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的,报请单位领导及总务部批准后,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