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实用的施工方案集锦 篇9

2024-07-18 来源:年旅网

  全县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xx年版)》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着力强化建筑工地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每季度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切实保障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第一季度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和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 3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评价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办建[20xx]16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莆建质安[20xx]19号)等文件,检查在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执业及到岗履职情况和工程内业资料等,重点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根据《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xx]34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xx年版)》(闽建筑[20xx]42号)等规定,检查评价各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管理情况,同时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以及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3、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实施行为。按照《关于印发及三份评价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闽建[20xx]7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行为和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等,着力推进监理企业有效发挥在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4、建筑工地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工地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临时工地用房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进一步落实在建项目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5、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莆建管[20xx]189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通知》(莆建管[20xx]1号)等文件规定,主要检查全县各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等情况。

  四、工作分工

  本次检查共设立两个检查组,由局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局建筑业管理股、县质安站负责人分别担任副组长,局建筑业管理股、县质安站工作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监理企业项目实施行为评价由县质安站负责;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检查由建筑业管理股负责。检查组人员应严格执法、秉公用权、廉洁执法,注重检查工作质量,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提升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密切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在建工程有关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主动迎接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不隐瞒、不作假,重在规范、重在提升。

  2、严格履职,确保实效。要强化监管意识、严格履职,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单并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立健全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和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不良信用信息发布,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建工程有关责任主体要强化责任意识,针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要逐一认真整改,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隐患排查台帐,及时有效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3、及时总结,全面提升。要统筹安排,及时整理归档检查材料,及时上网评价记分,及时发出整改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及时总结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和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在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要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