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小区的供暖设施是由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所以大家要知道供暖设施是属于小区物业应该管理维护的责任范畴,小区物业的管理任务是很多的,所以大家要知道对于小区的供暖设施是由物业负责管理的。一、物业要怎么举报(一)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二)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三)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四)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五)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六)投诉机构。诸如忠实仆人一类的第三方物业投诉调解机构,是互联网时代高速发展的产物。业主可找此类投诉平台投诉,优点是投诉反馈快有人跟进,不需要业主费时费力跟物业周旋。二、小区物业的职责(一)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二)物业设备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三)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四)物业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第3种观点: 小区供暖问题可以找物业公司,问清供暖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尽快处理。要是找物业得不到解决,可找供暖部门,让其帮忙处理供暖的问题。要是依旧无法处理好,则可寻求媒体的帮助,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小区供暖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勿在暖气片上堆积杂物有些家庭喜欢在暖气片上堆积杂物,有的为了美观还加装了暖气罩,或者装修占压覆盖暖气管道。这些做法不仅影响了室内对流换热的效果,降低了供热质量,还不利于发现事故隐患,不便于维修。2、及时放气供暖开始后,造成暖气不热最常见因素是“气塞”,即室内管道和散热器中存有空气。对此,出现这种情况用户可以自己解决:如果居室内散热片不热,可将不热散热器上的放气阀打开,将空气排净即可,但不要让水流出,以免影响管网内的热循环。3、重视漏水现象在对暖气系统打压试水之前,供热企业都会在小区张贴试水通知,告知试水的时间,并留下企业的联系方式。打压试水期间,用户家中应留人,注意暖气片、管道接口处和阀门处是否有松动、老化等问题导致的漏水现象。4、不要取用暖气水暖气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若取用暖气水,极易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无法保证供热,影响供热效果,严重的易造成停热事故。另外,暖气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对身体健康有害。5、不能用水泥封住散热器支撑腿供热过程中,由于温度的变化造成管道热胀冷缩。散热器本身要产生位移,如果把散热器的支撑腿用水泥封住,散热器无法位移,散热器的管件连接点要承受很大的拉力,到了一定程度就会造成管件的损坏,并由此引发跑水事故,往年此类现象屡有发生。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