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选矿厂除精矿打包装卸车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费的材料、人工、电力、设备配件及设备维修等全部费用。
二、承包范围:原矿的取料运输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选工序,及选矿厂设备电器维修。
三、包干价格:按入选原矿每吨81元包干。
四、质量要求:
1、铅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5度以上;锌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0度以上。
2、铅精矿的富含质量,锌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锌精矿的富含质量,铅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
3、选矿综合回收率必须达到92;
五、奖励与扣罚
1、选矿回收率达到92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精矿30元。
2、铅、锌精矿的质量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精矿等级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
3、铅精矿富含锌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铅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锌精矿富含铅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锌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
4、乙方每天(24小时)入选(原矿)量规定为60吨。入选量每天少于55吨,每少1吨,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产规定为24天。正常生产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扣罚乙方生产固定费用500元。
6、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
六、其他规定
1、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0.72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20xx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