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驾驶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车主)审核同意聘用乙方,(车主)牌照号新 车辆驾驶员。
一、乙方(驾驶员)的权利和待遇:
1、甲方聘用乙方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甲方和租赁方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自签定本协议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押金 元;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如一方在本协议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认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在接触协议的1月内,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2、薪金与补助。
a、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月薪金 元。使用期满后同意继续留用的,月工资为出勤 元/天,休息 元/天。出勤达到 天以上电话费补助 元。
b、补助。试用期不含在本协议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后,可享受每月通讯费补助 元。
c、请假在1周以上1个月以内,该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出勤天数)通讯补助不计发。
d、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甲方车辆实际营运情况给驾驶员发放一定得福利待遇。
e、工资和补助中含有医疗、养老保险部分,甲方不再给乙方办理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劳动部门办理,甲方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
f、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乙方工作职责:
1、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租赁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与租赁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2、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3、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电话费不贴。8小时外和双休日、节假日也须服从租赁方调度安排按时出车。
4、工作积极主动,服从调度,遵守单位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租赁方单位的打扫卫生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做好租赁方单位其他有关工作。
5、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7、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同事交纳车辆行驶证、养路费、交强险保险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费、车辆保险卡等。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乙方应如数交回以上手续。
9、聘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三、乙方安全行车责任
1、 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租赁方提供的交通法规教育和每月二次的安全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配合租赁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租赁方的管理。
2、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 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租赁方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4、 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器良好。
5、 积极配合甲方和租赁方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6、 聘用期内,乙方是该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车辆如发生大小交通事故、发生行车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除像保险公司索赔外)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
1、 应积极地办齐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证,并按期参加年检。
2、 按照租赁方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车辆营运设施设备。
3、 甲方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4、 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驾驶员)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5、 做好乙方(驾驶员)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若甲方(车主)需要更换驾驶员,需租赁方同意。
6、 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7、 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或租赁者有权解除合同。
五、聘用协议提前通知解除条件: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a、 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务、违反租赁方车辆有关管理制度等,经甲方认定不合格的;
b、 租赁方与甲方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裁员;
c、 驾驶员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d、 甲方车辆因故决定停用或出售、报废的;
e、 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大成协议的。
2.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a、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b、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或请假超过一周达3次以上的。
c、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为谢租赁方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 贪污、到其偶尔、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e、 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f、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发现达3次的;或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使用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的;
g、 非工作时间内擅自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出现交通事故的;
h、 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协议的执行和解除。
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麦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
七、协议期限届满,聘用协议终止。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电话(手机)
住宅电话: 住宅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件:(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