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结案的,警方会对其他在逃人员继续追逃,在逃人员到案后会根据其所犯的具体罪名进行审判量刑。具体流程如下:逃犯抓捕后,首先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然后,公安部门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批捕后会择日向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对在逃人员进行判刑。
一、等审查起诉等审查批捕有区别吗
有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再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请公诉科提起公诉,检察院公诉科就对这些案卷进行审查。
3、后果不同。案件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就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科审查终结后,后果也有两个,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过审查终结后,就会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什么情况不合规派出所刑事案件网上追逃
属于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的会进行网上追逃。网上追逃是指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将应当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看守所、监狱脱逃的犯罪嫌疑人;
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况发布到公安内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在逃人员,任何公安机关都可以立即将其拘留或者逮捕的侦查措施。
三、网上通缉与通缉的区别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列为“网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网上通缉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通缉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通缉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网上通缉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