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直到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之后就会作出决定的,可以到检察院问清楚情况 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意味着移交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标志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