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规划编制来看禁毒办是属于公安部门的一个内设独立机构,但是其所属单位禁毒委属于同级政府设立的调协调机构,禁毒委的主任都是政府的正职或副职担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