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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如何审诉

2024-03-26 来源:年旅网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178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79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何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调整范围,法律适用、处理方式、诉讼当事人等方面都有本质的不同。刑事案件就是因犯罪行为而导致刑事诉讼进行的事件。刑事案件与犯罪及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不可分隔的联系。犯罪行为的产生是刑事案件得以存在和发生的唯一的、根本的依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其被公安、检察、法院追诉的诉讼过程,构成了刑事案件的全貌。由于刑事案件与犯罪和触犯《刑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对它的处理具有很强的国家性和强制性。非经公、检、法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其他任何不享有侦查、检察和审判职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对刑事案件作出任何的处理。民事经济案件与刑事案件不同,狭义上讲是因为当事人之间民事或经济纠纷的产生而导致民事诉讼进行的事件。民事诉讼的过程,就是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或经济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过程。民事经济案件的裁判权只能由法院行使。在许多情况下,民事经济纠纷因简单明了也可以经过调解得以处理。民事经济案件与民法和经济法不可分隔,其的解决必然与民法和经济法的执行或运用相关。民事或经济行为的自愿、公平性,决定了在纠纷产生以后也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可见,民事经济案件从广义上讲并不一定导致诉讼的产生,法院裁判的强制性处理是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重要的、终局的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正确合法的裁决,也同样会导致有关经济案件的终结。民事或经济案件往往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相联系,这种契约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等许多形式。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民事经济案件的处理也就是在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契约纠纷。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一般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纠纷案件受理费一般为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每件收取80元。比如相邻关系纠纷等。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项。

民事案件上诉期限如何规定

民事案件的申述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六个月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如何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财物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应一并审判,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2.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进行申诉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二)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三)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四)检察院提请抗诉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对于检察院做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决定的申诉案件,当事人再行申诉的,检察院不再受理。(五)再审开庭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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