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夫妻一方签是否有效

2024-03-26 来源:年旅网

夫妻一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这是在夫妻一方是卖房方的情况下来说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但如果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则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夫妻一方是购房方的,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贷款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贷款,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的没有效,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夫妻财产抵押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

二、夫妻间的房子可以卖吗

房子夫妻一方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擅自卖房的,但如果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可以由一方自行处分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该房屋,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赔偿损失。

三、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卖吗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是可以卖的。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某一方要卖掉共同所有房产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对双方买卖房屋一事达成共识,即夫妻双方有一方要出卖共同房屋时,就必须要经得另一方的同意。因为夫妻双发在对待夫妻共同财产时,是拥有平等的处理权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都是夫妻间共同所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