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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

2024-03-27 来源:年旅网

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情况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生效后,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那么,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还未成立生效,一方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情况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等。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该内容由 何丽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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