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在3到6个月后进行伤残鉴定。关于鉴定时机仅仅规定了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到处理该交通事故的部门提交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部分第二条对于鉴定时机的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一、骨折伤残鉴定新规定有哪些
骨折造成伤残的,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应该在治疗结束后,伤残鉴定的标准可以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要求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
总则
4.1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3
伤病关系处理
当损伤与原有伤、病共存时,应分析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损伤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确定因果关系的不同形式,可依次分别表述为:完全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没有作用。
除损伤“没有作用”以外,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程度等级,同时说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损伤“没有作用”的,不应进行致残程度鉴定。
二、交通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带户口本;2、交通事故认定书;3、完整的病例资料,包括出院病情证明书、手术记录、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