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城市道路拖走小型车辆(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的,每次收费标准为2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在城市道路执行空2元/公里、重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00元。
2、中型车辆(2.6-7吨货车、16-40座客车)在市区道路上每次300元,道路上实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但基价300元起。
3、市区大型车辆(7.1-14吨货车、41-60座客车)收费标准为400元。在高速公路上,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底价350元起。
4、特大型货车(14.1吨货车,61座以上客车)市区400元/次,公路上空车4元/公里,重车20元/公里,基价400元起。
5、三轮机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每次拖曳分别按100元和30元收费,道路上有事故拖车时执行基价起步价分别为100元和3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 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 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