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签了合同没有下款有没有违约金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合同是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所以出借人没有下款的,借款合同未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钱到期不还是否可以要求合同违约金
实际上,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能不能主张合同违约金,可以先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
1、借贷双方明确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还钱属于违约,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的数额或是计算方法的,那么即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计算。
2,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做约定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譬如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3、在未约定合同违约金的情况下,是否支付那笔钱,其实还可以通过借贷双方自己协商。只要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便可以按约定履行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并且双方因此引起纠纷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